一新能源業務公司取名“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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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別冒充,分分鐘被揪出來
因冒用“特斯拉”名號開展新能源充電、售后等業務,同安區一家企業近日被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更名,并處罰款1萬元。
前不久,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向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稱在同安有一家名為“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正在開展新能源充電、售后等業務。該公司不僅登記的經營范圍與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經營范圍近似,還在其微信公眾號“特斯拉充電站”上,將“特斯拉”中文標識作為其充電樁的宣傳標識。
接到舉報,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大同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企業經營場所進行調查。在該企業經營場所現場,執法人員僅找到一名看場人員,現場辦公桌上擺放著兩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項目”設備采購合作協議,上面的需求方一欄顯示為“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執法人員現場調看了該企業的微信公眾號宣傳內容,發現確如舉報人所述,該公眾號名稱為“特斯拉充電站”,內有宣傳文章3篇、短視頻1條,均標有“特斯拉”圖文字樣。
“舉報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為‘特斯拉’中文商標的權利人,商標專用權有效期起始于2018年5月;且‘特斯拉’中文、英文及圖形商標在全國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執法人員指出,同安該企業成立于2019年11月,在其微信公眾號擅自使用他人商標而未取得授權許可,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
最終,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福建特斯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內辦理名稱變更登記,并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
案件辦結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特別寄來一封感謝信,感謝廈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案件查辦中的秉公執法,以及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做出的辛苦努力。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通訊員 章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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