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馬小芝士:公司名稱發生變更,注冊商標也要進行變更嗎?
很多企業在商標撤三中遭受重創,不是因為沒有使用商標,也不是因為沒有保留商標使用證據,而是因為企業變更注冊地址的時候沒有及時申請商標證書的變更,導致企業根本就沒有收到商標撤三的通知。
因此,如果公司名稱或者公司地址發生了變更,商標地址也要及時提交變更申請!
今年1月1日,最新《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更新了關于商標變更的規定。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屬《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自行改變商標注冊事項:
(一)商標注冊人名義(姓名或者名稱)發生變化后,未依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的;
(二)商標注冊人地址發生變化后,未依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或者商標注冊人實際地址與《商標注冊簿》上記載的地址不一致的;
(三)除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之外的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化后,商標注冊人未依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變更申請的。
(公司名稱未變更,商標申請被駁回)
公司名稱變了,但未做商標變更,新申請的商標引證了變更之前公司名字申請的商標,被駁回。正常自身的商標是不會造成沖突了,但未做變更,從法律來講,是2個不同的主體。
公司發生變更,商標注冊人或地址不及時變更,會造成以下影響:
【第1句】:影響商標轉讓、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企業、個人進行對商標轉讓、授權時,商標局是會核對商標注冊的信息和營業執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發現商標信息的企業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標局會駁回申請,需要先做變更申請,才能再進行商標轉讓、授權等手續。
【第2句】:有可能商標會被別人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若商標局收到該商標三年未使用的申請撤銷,商標局會向商標注冊人寄往通知書,通知書收件地址是根據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地址,若企業已遷移,無法收到通知書,在舉證期限,商標注冊人無法提供商標使用證據,商標局會發文撤銷該商標。
【第3句】:影響商品入駐網點、入駐商場。
一般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時需要對商標信息和營業執照的名稱、地址進行核對,信息不一致,是不能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
【第4句】:在辦理質押等業務時,影響審批
商標名稱、地址未及時更改過來,在辦理招投標、銀行、商標質押等業務時,也影響審批。
【第5句】:影響商標后續辦理續展
商標的使用期限為10年,期滿后仍需使用就需要辦理續期,辦理續期時也必須對商標信息進行核對,發現商標名稱、地址沒有進行變更,商標期限越近,辦理的手續就越麻煩、時間又長,導致商標到時辦理不了續期,商標一旦過期,如果想重新注冊,有可能已經有人提前申請了,因小失大。
商標變更需要什么材料?
商標變更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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