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木生于寅月命理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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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古今對“四墓庫”的作用立論不一,致使后學者常無所適從。縱觀古人觀點「以旺為庫,以衰為墓」,此論點大致相同。何謂庫?簡言之,得氣為庫。例如:木命生于未月為庫,火、土命生于戌月為庫,金命生于丑月為庫,水命生于辰月為庫。即是得到月令的幫助,不以入墓論斷。何謂墓?簡言之,失氣為墓。
例如:木命不是生于寅、卯、未月,而地支見未;火、土命不是生于巳、午、戌月,而地支見戌;金命不是生于申、酉、丑月,而地支見丑;水命不是生于亥、子、辰月,而地支見辰。即是得不到月令的幫助,以入墓論斷。但地支見到日主的根,例如:木命見寅或卯,火、土命見巳或午,金命見申或酉,水命見亥或子等。同時又有日主的墓庫,均不應以日主入墓或入庫論斷。但假設日主在原局其根受沖,因根被沖去所以又要以入墓來論斷了。大運或流年沖走其根,也以當年入墓論斷。命局中以日主入庫是比較好的。因為如果入墓是代表收藏之意,引申為思想內向,孤癖潛藏,意志消極,體弱多病等。入庫則比較輕微,較無以上不吉的問題。又假設日主自坐墓庫者,因直接通根得氣,則不論是否當令,均以入庫論斷。
今見有人論“四墓庫”時,稱辰、丑土以水論,未、戌土見金以火論,還十分有把握的說“未、戌土脆金之力強于巳午火”等種種怪異論點混淆視聽。其不論“四時”空間,不講命局組合狀態的亂論一氣,著實誤解了四墓庫的真實作用。筆者先來談談四墓庫土的特性:
辰戌丑未為四隅月,為土的專值月令,諸書皆言土旺于四季,然其專值旺令中因其“方之余,藏之雜”又各有不同。土分燥、濕兩種,辰、丑為濕土,戌、未為燥土。辰、丑為濕土者,蓋因辰乃水庫,申子辰三合,申金乃發水之源,子水為水之正旺,辰土納之而曰:庫,寓為濕土。丑者,北方水之余氣,方氣之余近水而濕也。未、戌土為燥土,戌者燥乃因火自寅生,至午旺極,戌納而為火庫,其性燥熱。未乃火方之余氣,火氣之余,近火而燥。此為辰戌丑未燥濕寒暖之性的由來。我們在應用過程中,許多學者往往忽視了四土的真正作用和應用條件,五行的生克關系誰都知道,就連不懂易學的常人也大多知道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的關系,那么四墓庫土與其它四種五行的關系也逃不掉生克的關系,但因其燥濕的特征,生克的關系與其他四行又有所區別。
(一)不易
辰、丑土的特性為濕土,未、戌燥土,但土與金的關系是土生金,金泄土的關系,與火的關系是土泄火,火生土的關系,與水是土克水,水耗土的關系,與木是土耗木,木克土的關系,五行的生克特性永遠也改變不了,此為不易之理,這也是筆者所主張的「土的本質能力」的不易法則。
(二)變易
不易之中有變易,這又是《易》的魅力所在,變易不是把不易的改變了,而是要變通,用辨證思維去變。變要依理而變,依《易》之自然之理而變,而不是胡變、瞎變、亂變一氣。我們都知道辰、丑土為濕土,是因為辰見申、子之合,丑見亥、子之余氣而謂濕土,未、戌土為燥土,是因戌見寅、午之合,未見巳、午之余氣而言燥。由此推得,我們在命理應用辰戌丑未時,應靈活辨證的加以應用,也就是說辰、丑土與未、戌土有其特殊的作用。辰、丑土見亥子水而緊鄰,水可以改變辰、丑土的性質,此時土從水象,這個時候的土幫扶戊、己土的力量較弱,難以用作戊、己土有力的根。但如局中有辰、丑土而不見亥、子水,則不以從水象論。此時土就是土,按正五行生克論。此外仍須注意的,即使辰、丑土見亥、子水,如土旺且眾或火旺而生土則亦不從水象,仍按正五行論,論辰、丑土克亥、子水,生申、酉金,幫扶戊、己土論。未、戌土見巳、午火時,如火的氣勢旺,未、戌土以從火象論,但如命局火受制或衰弱,又雜以辰、丑、亥、子者,未、戌土還是以土論,以正五行論,生金、克水、泄火、耗木。但未、戌土從火象論,則有制金之能,子平曰之為脆,故生金之力受損,見木則難施培木之功,見水仍以相互克制論。如單見未、戌土而不見巳、午者,或巳、午與未、戌遙隔者,火是火,土是土,各司其職。此也是筆者為主張的「土的環境能力」的變易法則。
從上可知,辰戌丑未土在易學領域內有它們自己的獨特性,但其共通性質都是土,在一般情況下只能以土論,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才可以從水、火象論。清代任鐵樵在《滴天隨》有論:「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而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于乙妹。」,但未、戌土真正有脆金之能,必需命局中構成特定的條件。茲將上述內容條列整理要點如下:
1. 甲、乙木見辰戌丑未土,一般情況下均以財論。
2. 辰土:在命局及歲運中具備申子辰或壬癸水干透之一,或命局中申子辰,癸、亥水特別多時,辰土以從水象論,然土性不滅。
3. 丑土:丑土在命局中同時具備亥子丑三會之局,又見壬、癸水坐亥、子之上。或者歲運壬、癸,亥子丑全,命局內無其它土來幫扶的情況下,丑土以從水象論,然土性不滅。
4. 未土:八字命局構成亥卯未,見甲、乙木坐寅、卯之上,未土以從木象論。
例:丁亥 癸卯 乙未 丁亥,命局中亥卯未三合化木,日元乙木生二月祿地而旺,故亥卯未三合木成局,此時未土以從木象論,然土性不滅。
5. 戌土:命局中寅午戌同見,丙、丁火自坐巳、午之上,在不見水的情況下,戌土則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
例:壬寅 丙午 丙戌 丙申,命局中年,月,日,時寅午戌三合火局,月、日、時丙火透而旺,本局日支戌土當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
6. 命局中申酉戌并見,庚、辛金坐申、酉金之上,而不見火的情況下,戌土當以從金象論,然土性不滅。庚辛、申酉金見辰、丑土,命局大運、流年不見水的情況下,辰、丑土則以印論。丙、丁火見辰、丑土,辰、丑土不見水的情況下,丙、丁火以食傷論。命局中巳午未并見,又見丙、丁火坐巳、午火之上,不見水的情況下未土以從火象論,然土性不滅。下面舉兩個例子說明:
干造: 壬壬戊丁 .大運: 辛 庚 己 戊
戌子辰巳 亥 戌 酉 申
02 12 22 32
此命戊土生子月失令,坐下辰土雖得時支巳火來生,然子辰半合水局,天干又透出壬水,故半合成化,辰土以從水象論之。子水當令為財星取格,日干戊土以年支戌土為根,幸得時柱丁巳火印來生,所謂:「先財后印,反成其福」財、印互不相礙,辰本為水庫可收水入庫而不致泛濫,可惜的是年支戌與日支辰隔沖破庫,則庫漏而水四處散漫矣,故此命不佳可知,因此更忌行運再逢金、水之運,如此則水勢泛濫不可收拾,同時也會壞印生身之力。
古人說:「寅、卯、辰月出生,時柱為 丁酉 、 丙戌 、 庚辰,帶『將軍箭』。巳、午、未月出生,時柱為 乙未、丁卯、甲子,帶『將軍箭』。申、酉、戌月出生,時柱為 甲午 、 丙寅 、 癸丑,帶『將軍箭』。亥、子、丑月出生,時柱為 丁亥、丁巳、癸巳、庚申,帶『將軍箭』。」凡男女命帶「將軍箭」者:「九歲或未上運前,家中必有人喪亡。或父母不全。或由祖父母扶養。或家中無人喪亡則命造早夭。」
附注:將軍箭歌訣:「酉戌辰時春不旺;未卯子時夏中亡;寅午丑時秋并忘;冬季亥申巳為殃;一箭傷人三歲死;二箭須教六歲亡;三箭九歲兒難活;四箭十二歲身亡。」查法:以生月對照時辰而查。春季逢酉戌辰時為一箭,夏季逢未卯子時為二等。春箭(寅卯辰月)見酉戌辰為中箭,我們仔細探詢下,在春季內,辰箭為童箭,一般上出現在童限內,而酉戌連箭,無論是大運順逆排,都會出現在四五十歲。這是一般法門,也就是春防四五的來歷!夏箭(巳午未月)見未卯子為中箭,在夏季內,未為童箭,男命一般要防,因為男為順運,無論是哪個運出生,20歲以內為應箭期。而夏箭的復雜點在于無法準確知道何運有兇,卯子無論怎么走,都有40年的間隔斷!秋箭(酉申戌月)見寅午丑為中箭,在秋季出生的男孩,無論是順逆走。都會在20歲以內碰到將軍箭,順走且防40內在災禍!冬箭(亥子丑月)見亥申巳為中箭,亥在童限內,巳申為兩個方向,逆行災重!
童限未上初運(第一大運)前,先觀八字氣勢,五行是否流通,而以「月令」為重,亦要參考年柱是喜、是忌。此造童限以月柱「壬子」為運,同時并入初運(辛亥運)參看,未上運限前皆逢金、水之運本不利于印星,又生逢「將軍箭」故不利母親。故可直斷此命克母,其未滿月時母即往生。同時本人初中未畢業(初運內),為糊口而隨父四處奔波,庚戌運(12~21歲),運支戌土再來加重辰、戌相沖之力,同時運支戌土生運干庚金為更忌,命局水勢奔泄,日干戊土身何以憑靠?故此運內貧困潦倒,居無定所也。唯己酉、戊申運略有好轉,原因乃在于己酉運運干己土幫身,而地支辰與運支酉六合,因合而能解命局內辰戌隔沖之力,辰庫得以修補防漏,故生活日漸好轉。同理戊申運限,運干戊土幫身,運支申與命局子、辰三合水局,水庫修補成功(三合之力強大,為先沖后合),因合而解沖,所以生活上得以稍覺平順。然運雖逢合而好轉亦非大富,畢竟命局因合而加強水氣(己酉、戊申兩運),此時水雖能收斂于辰庫中,然日主根本沒有多余能力去克財為身所用,生活但求溫飽安穩而已,而命局早已決定了他難以致富之命。
此命辰土見子水半合成局(諸多條件配合恰當),因其成化而以從水象論之,此時土的「環境能力」顯露從水象,乃特殊的“變易” 法則。因此要很好的運用辰戌丑未,一定要辨證而用,不可違反“易法自然”的道理,更不能硬性規定辰、丑土就必定幫扶戊、已土。易學不易的是理,變易的是依理而推導出深層的變化,故以“變易”名之。
干造:辛己戊辛 大運:戊 丁 丙 乙
丑亥申酉 戌 酉 申 未
3 13 23 33
戊土生于立冬后四日,正值戊土司令,司令之神為強。命格中申、酉、辛金透天通地,黨多勢眾,而干土以水為敵,但時支酉與年支丑遙合化金仍有幾分力,喜見辛金通根在丑,代泄干土之力,所以丑土從金象論之(但不完全),全局金、水成勢,日主以身弱論命,所謂:「強寡而敵眾者,勢在成乎眾」,全局成乎眾(金、水)功成,命局流通不滯乃一佳命也。從原局取象,筆者根據喜忌組合與作用關系和六親的喜忌有無,斷事如下:
1.大運行丁酉(13~22歲)、丙申(23~32歲),運干丁、丙火印星助身本為忌,但有年、時干辛金泄土之力,故于印上仍應吉,加上運支申、酉食傷為用,食傷配印不相妨礙,故其人有學識、技術、文憑;食傷又代表人的才華,故此命頭腦聰明靈活。
2.此造無正官「乙木」在局,所以此命無官運(指從事政府機關的工作),又因局中食傷干支全見,亦不宜為官,即使官出現亦發揮不了官的作用,但亥中藏干甲木七殺逢長生,故此命可有不錯的工作,乃為清貴之命。
3.年支丑土雖在分析旺衰時,以從金象論不以戊、己土根論,但丑與酉金遙合化金不完全(距離太遠),仍有幾分土氣,而土在年支直接克制亥水為忌,年柱為父母宮,年支為母,可斷其母必體弱多病且能力不強;但年干辛金泄己土發揮了好作用,父能力強于母,又因辛金坐丑土可知父有一定的學識文化,父母關系好,又因丑克亥水為財,所以母不掙錢,耗財且早年克父。
4. 夫妻宮申金坐下有力,妻子能干,但因申中藏干戊土暗扶身不利,所以夫妻關系時好、時壞,妻子愛花錢享受。
八字命理:辰戌丑未-四墓庫真詮
辰戌丑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氣,為天地四個牢獄之所,又為天地四個收藏之庫。辰戌丑未在五行上皆為土,凡沖凡刑,皆為同氣相刑、相沖。相刑、相沖,都是克與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只是受克的程度有深淺而已。其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因刑沖而出現損格、破格,或破壞了用神,而辰戌丑未四土,一般雖不會因刑沖而破格,但在有些情況下也會破格、損格。
地支中所藏,因透出而用清,即有用途,或因會與合而增加自己的勢力,這也是靜而待動的道理,每個地支都遵此一理,四庫雜氣怎么又能不遵此理而獨獨不一樣呢?至于甲生辰月,透壬為印,壬水以辰中癸水為根,如遇戌沖,辰沖戌因動而有戊土去克癸水,壬水之根「癸水」即因戌沖戊動而根拔。這癸水作為壬水之根,因沖被拔,對壬水便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至于「財官屬土,沖則庫啟」,亦是囿于俗說,因為有透與不透之區別。
辰為水墓庫,戌為火墓庫,丑為金墓庫,未為木墓庫,其中土五行為本氣最重,如果不是本五行之庫,則遇四土不為庫也。例如:辰為水墓庫,則不是土與乙木之墓。
庫中所藏,如果透出,在沒有其他克制情況下,即為能用而透清,比如:辰中戊土透出,是不需要“沖”出的,即不沖照樣能用,因為四庫同屬土為同類、同氣,雖然有沖(如辰戌沖或丑未沖),但因透出而無大礙。又比如:壬水透出可用,但有戌沖辰則土動,土動則克水,怎能說無礙,又怎能說沖出了水。注意: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庫,無沖時辰收水,沖辰時,此時水的力量不亞于土,則可以說戌沖辰而沖出了水。同樣地,命局中以乙木透出為用,沖則戌中辛金因土動能生金,辛金起而克木,這豈能算是乙木的好事,因沖的結果其實還是乙木受傷。
八字命理:辰戌丑未-四墓庫真詮
結論:如果辰中透出癸水、乙木,辰被戌沖,其結果是癸水、乙木其根受損,如不透本來就不能起大用(在藏若透出則可用)。其實命逢四庫土時,首先察其是否為透出之根,而能用與否全在于通根透干有力與否,與沖無關。
思路:四庫不沖時四庫藏干做為透出之根而有用,不透則本來就不能起大用,透出之神以庫中本氣、中氣、余氣各自為根,沖時有如下變化:
1. 土沖土為本氣,本氣旺,但在本氣不旺的情況下,則不能談旺。
2. 土旺生金,金可克庫中之木。
3. 土旺克水,土可克庫中之水。
上面2、3 條等于受沖后,被克之五行受損傷而不能用。
己用壬為財,逢辰則為水止而不流,也稱入庫。入庫之水再旺也不為害,入庫之火再烈也不傷人,入庫即為有制。丁用壬為官,逢庫為官投墓。如果命局財官為用神,這種情況入庫墓則對命主不利。如果財官在命局為忌神時則反而為吉。所謂為吉,是說財官旺而多為命局之病,見庫被收,這時如果逢沖,則放病出籠(程度上必須是土克不住水的力量,或是丑、未沖反倒生金),豈能有利于命主。如果作為用神不宜入庫,應該透出引化方是正道,切不可指望沖出,因沖會傷損其根,是用神本在命局就弱,全賴四庫之根,這時的刑沖只會損傷根基。有些命理書在談到四庫相沖時,不管命局中有還是沒有,一見沖,就說“因沖而發”,試問:如沖庫中 之財,命局中財星只一點點,又怎能沖出原本命局少之又少之物,足見“因沖而發”的使用是有條件的!命局只有庫,庫中存物不多,憑你刑沖,焉能沖(生)出此物。所以所謂沖出財,沖出官,必是命局歲運有之,方才能談沖出。如原命局沒有,只有庫,只能算空庫,人之常情,人間之庫,雖為藏,但有實有空也。
所以原命局中沒有,刑沖也刑沖不出來,刑沖不出來,又怎能解決用神少之又少的情況呢?那只有尋求引化之方(一是逢歲運,二是人為)。倘若庫在年、日、時支,有會、合可化而成局,則以新五行從象視之,如果是不能“化”,四庫也會因會、合而喪失庫墓的作用,當其未會、合化前是土自可以為庫、為墓,然當其會、合化之后已不是土,又怎可為庫墓呢?下面一一舉例。
申子辰合化,辰改為水,若申子辰只合不化,辰仍為水之庫(因天干無化神),寅卯辰會成,辰變木(因寅卯辰為一方之氣,所以一般情況不需有化神便可成化),此時辰不收水。辰、酉合化變金,不化則辰貪合失功,辰不收水,或者說辰、酉合無化神時,辰、酉也化金(土、金相生本來就易助化成功),只是未透沒派上用場。
注意:六合、半三合緊貼者為化,但不透不為化,實際是化,不透派不上用場。三合不引化也可化,只是在地支化對他支有損益,如透則在天干亦有損益,三會為一方之氣,也是透則在天干亦有損益,不透則僅在地有損益。
對合化與合而不化的結論:一切符合于化的條件的五合、六合、半三合、三合、三會則都為合化。區別在于透者為在天有損益,不透者在地有損益,五合在地支有化神同理,即五合有化神為有根,無化神也成化但無根。由此而論:凡合者,都使四庫失去了土的作用,則不收物。但子丑合,因為化為土,所以丑土仍為庫。
結論:四庫無合為土時(隔合成化不符條件時,仍為土)則為庫墓,具有收的功能。
特別指出:日臨四庫,庫中有日干通根則為「通根身庫」,對日干有幫助作用,如無通根則無用。
舉例,干造:庚辰丙戌乙巳丙戌
大運:庚寅 1973年
該日主公元1973年走官運(庚金)有官災,持續了五年,到寅運1978年戊午才結束官災。我這樣想:在這五年官災中,公元1975年乙卯年,會成東方木,力量很大,但卻破不了丙火之墓庫戌支,而到了公元1978年戊午年,寅午戌合成火局,戌隨三合火局而改變了性質,這一下丙火完全可以制服官星,官星即不再去克制弱身,因而命主官災解除。
有的人說,也有逢沖而發的,那是何也?比如,癸生辰月,透戊土為官星。因戌沖辰是同氣,實際土并沒有受到傷損,反而有了力量,也就是說,作為戊土官星之根的辰中之戊,此根并未傷損,或僅受到一點影響,這受點影響即是有走動之象,或不順之象。但對透出之官卻沒有壞的影響,反倒因根沖土力增強而使戊透官星得發,但這不等于官星喜沖。
十二支中,寅申巳亥之沖最劇,一般以多少、旺衰來分勝敗,子午卯酉有成有敗,但總的原則是喜用逢沖為敗,忌神逢沖為成,因忌神在命局力量大,因而忌被沖則為成。
寅申巳亥、子午卯酉為沖克之沖。
辰戌丑未為沖動之沖,沖動之沖,有克有生,有成有敗。
戊土不透,如:辰戌相沖,則不清也。
透壬為印,如:辰戌相沖,將對壬水不利,不能說成沖開印庫。
四庫之中,五行俱有,但卻以土為主,所以土沖則靈或稱可以,其余金木水火,是不能以四庫之沖謂之動的。故財官屬土,沖則庫啟(動),如:甲用戊財而辰、戌沖,壬用己官而丑、未沖。這里客觀點說,實際上,四庫有戊、己透干,即使不沖也為有用,并以四庫之土為根,至于財官為水,四庫沖而動,即克水,逢沖是傷損。如己生辰月,壬透為財,戌沖而劫財動,劫財動對壬財無利,所以,透戊、己逢沖可以說庫開,透金木水火逢四庫沖是不能叫庫開的。
入墓舉例:
干造:癸未乙卯甲子己巳
大運:辛亥 小運:庚寅 流年:辛酉
此為岳飛四柱。年、月支卯未半合木局,未土改變五行不為墓,逢辛酉流年,太歲沖亥卯未中神,木局破未為墓,甲日干在酉為死地而無氣,群金圍克死木,甲被克無救入墓而亡。
結論:
1. 命局中未墓,逢木在太歲處死地無氣受克,必收甲木入墓。
2. 未之木墓有合則改變五行(未變木),但合被破,未則為土,便是木的墓庫了。
干造:壬辰己酉壬午壬寅
大運:癸丑 小運:庚辰 流年:戊辰
命局年、月支辰酉合,辰墓不收水,逢流年戊辰,壬日干處墓地,戊、己土旺克水,水入墓。
結論:壬日干在流年處墓地而無氣,受克入辰墓,無氣受克必入墓。
干造:戊午癸亥己巳戊辰
大運:己巳 小運:癸酉 流年:壬戌
命局身旺,取財為用,公元1982年壬戌流年,水遇戌為死氣(旺相休囚死),水受克無氣入辰墓,日干無制、無泄,“旺”而入墓。
坤造:乙丑辛巳辛卯辛卯
大運:丁亥 小運:己丑 流年:壬戌
命局身旺,其夫星丙火遇亥為絕,又遇流年丙火墓地戌,丙火被沖克無氣入墓,夫亡。
注:歲運之干支為路,命局為自身,所以歲運之干支不論死絕,全是命局在歲運論生旺死墓絕。
坤造:丙戌庚子壬戌癸卯
大運:丙申 小運:丙寅 流年:壬戌
命局丙火處死地無氣入墓,日干壬逢申運旺而克丙火,丙火處死地無氣入太歲墓。
干造:乙未庚辰癸丑壬申
大運:丁丑 流年:壬戌
命局身旺,歲運命局丑未戌三刑,丁火入丑墓,火入戌墓,無氣受克、沖入墓。
干造:辛卯丙申壬辰己酉
大運:癸巳 小運:丁丑 流年:壬戌
命局壬水坐庫,但辰酉合,壬不入墓,壬丙相沖克父,丙火受克無氣入墓,申中之壬克巳中之丙(申刑巳)。
干造:辛丑戊戌丙戌甲午
大運:丁酉(4歲)丙申(14歲)乙未(24歲)甲午(34歲)
流年:1984甲子 小運:辛未
流年:1986丙寅 小運:戊辰
解析:公元1984年太歲子沖午,破命局午戌半合,戌為土,日主入墓,坐牢(命局小運丑未戌三刑)。公元1986丙寅年、寅午戌合火,戌變火,日主出墓,即出獄。
注意:天干有沖有克,組合適當,連流年都可入墓,如:命局丁丑、乙丑,逢流年辛酉,即丁克辛,乙沖辛,辛被制伏而入丑墓,此為天干有沖克被制伏便可入墓。反之,地支逢沖為沖起,反而不入墓,但所謂沖起一定是力量相當,如相差太懸殊,則為沖掉,不為沖起,注意沖掉與沖起的區別。天干有沖、有克雖可入墓,但也要看被沖克一方的力量。如力量低于主沖主克一方,則可入墓,如大于則不入墓,這比如是透出遭到對方機槍掃射,必須“伏”,如擊中就入墓,擊不中為伏, 也不入。
補敘一:論雜氣如何取用
子午卯酉為本氣。
寅申巳亥為生方之氣與當旺之氣,長生祿旺,氣勢相通。
辰戌丑未,藏干各不相謀,意義效用又不同,故謂稱雜氣。(寅申巳亥藏二藏三,應該也是雜氣)。
那么雜氣之干有無用處呢?具備下列條件為有用:
1. 干頭透出(反轉以庫中同類藏干為通根),為用清,亦即見已透出為動,方可為用。用清,意即從雜氣中脫雜而出,稱清出。
2. 支有合會局,因合會局力大而有用。
3. 不透、不會,則不論中余氣,而只論土之五行,其他所藏之物既不秉令,力量微弱,不能為用。至于辰、丑為濕土,戌、未為燥土則另當別論。
補敘二:透干之力
何謂透干,即在四柱中透出者,凡八字支中所藏必須透干;天干所用,必須通根。或者說,只有透出而且有通根,方才有大用。例如:辰中乙癸雖力量不足,而透出干頭,其作用就明顯了。地支會合成局,其力增大,所以也不能不顧及,因為地支會合局一是做通根旺地,二是暗生天干,而且支會合雖然不透,但也為化,其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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