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真鑒 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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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克,只是全者宜全。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克者宜克,則和矣。主一世無災。
任氏曰:五行在天為五氣青、赤、黃、白、黑也;在地為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在人為五臟,肚、心、脾、肺、腎也。人為萬物之靈,得、五行之全,表于頭面,象天之五敢,裹于臟腑,象地之五行,故為一小天地也,是以臟腑各酏五地之服陽而屬焉,凡一臟配一腑,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臟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或不和,或太過不及,則病有風、熱、濕、燥、寒之癥矣。必得五味調和,亦有可解者。五味者,酸、苦、甘、辛、咸也。酸者屬木,多食傷筋;苦者屬火,多食傷骨;甘者屬土,多食傷肉;辛者屬金,多食傷氣:咸者屬水,多食傷血,比五味之相克也。故曰“五行和者,一世無災”。不特八字五行宜和,即臟腑五行,亦宜和也。八字五行之和,以歲運和之;臟腑五行之和,以五味和之。和者,解之意也。若五地和,五味調,而災病無矣。故五行之和,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為和也,其要貴在泄其旺神,瀉其有余,有余之旺神瀉,不足之弱神受益矣,此之謂和也。若強制旺神,寡不敵眾,觸怒其性,旺神不能損,弱神反家傷矣。是以旺神太過者宜泄,不太過宜克;弱神有根者宜扶,無根者反宜傷之。凡八字須得一神有力,制化合宜,主一世無災。非全而不缺為美,生而不克為和也。
癸未 甲寅 戊戌 庚申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戊生寅月,木旺土虛,喜其坐戌通根,足以用金制殺。況庚金辦坐祿支,力能伐木,所謂不太過者宜克也。雖年干癸水生殺,得未土制之,使其不能生木,喜者有扶,憎者得去,五行和矣。且一路運程與體用不背,壽至九旬,耳目聰明,行止自如。子旺孫多,名利福壽俱全,一世無災無病。
甲寅 庚午 戊寅 甲寅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局中七殺五見,一庚臨午無根,所謂弱神無根,宜去之,旺神太過,宜泄之也。且午火則和矣。喜其午火當令,全無水氣,雖運逢金水,不能破局而無疑。運走木火,名利兩全。此因神足,精氣自生,是以富貴福壽,一世無災,子廣孫多,后嗣濟美。
甲子 丙子 癸亥 乙卯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亥日元,年月坐子,旺可知矣。最喜卯時泄其菁英,里發于表,木氣有余,火虛得用,謂精足神旺。喜其無土金之雜,有土則火泄,不能止水,反與木不和,有金則木損,更助共汪洋。其一生無災者,緣無土金之混也。年登耄耋。而飲啖愈壯,耳目聰明,步履康健,見者疑五十許人,名利兩全,子孫眾多。
血氣亂者,生平多疾。
原注:血氣亂者,不特火勝水,水克火之類;五氣反逆,上下不通,往來不順,謂之亂,主人多病。
任氏曰:血氣亂者,五行悖而不順之謂也。五行論水為血,人身論脈即血也。心胞主血,故通手足厥陰經,心屬丁火,心胞主血,膀胱屬壬水。丁壬相合,故心能下交于腎,則丁壬化木,而神氣自足,得既濟相生,血泳流通而無疾病矣。故八字貴乎克處逢生,逆中得順而為美也。若左右相戰,上下相克,喜逆逢順,則火旺水涸,火能焚木;水旺土蕩,水能沉金;土旺木折,土能晦火;金旺火虛,金能傷土;木旺金缺,木能滲水。此五行顛倒相克之理,犯此者,必多災病。
丙申 乙未 丁未 庚戌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丁生季夏,未戌燥土,不能晦火生金,丙火足以焚木克金,則土愈燥而不泄。申中壬水涸而精必枯,故初患痰火。亥運水不敵火,反能生木助火,正杯水車薪,火勢愈烈,吐血而亡。
壬寅 丁未 丙申 甲午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丙火生于未月午時,年干壬水無根,申金遠隔,本不能生水,又被寅沖午劫,則肺氣愈虧。兼之丁壬相合化木,從火則心火愈旺,腎水必涸,所以病犯遺泄,又有痰漱。至戌運全會火局,肺愈絕,腎水燥,吐血而亡。
甲辰 丙寅 丙寅 壬辰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木當令,火逢生,辰本濕土,能蓄水,被丙寅所克,脾胃受傷,肺金自絕,木多滲水,而腎水亦枯。至庚運,木旺金缺,金水并見,木火金肆逞矣,吐血而亡。此造木火同心,可順而不可逆,反以壬水為忌,故初逢丁卯、戊辰、己巳等運,反無礙。
忌神入五臟而病兇。
原注:柱中所忌之神,不制不化,不沖不散,隱伏深固,相克五臟,則其病兇。忌木而入土則脾病,忌火而入金則肺病,忌土而入水則腎病,忌金而入木則肝病,忌水而入火則心病。又看虛實,如木入土,土旺者,則脾自有余之病,發于四季月;土衰者,則脾有不足之病,以于春冬月。余皆仿之。
任氏曰:忌神入五臟者,陰濁之氣,埋藏于地支也。陰濁深伏,難制難化,為病最兇。如其為喜,一世無災;如其為忌,生平多病。土為脾胃,脾喜緩,胃喜和,忌木而入土,則不和緩而病矣。金為大腸肺,肺宜收,大腸宜暢,忌火而入金,則肺氣上逆,大腸不暢而病矣。水為膀胱腎,膀胱宜潤,腎宜堅,忌土而入水,則賢枯膀胱燥而病矣。木為肝膽,肝宜條達膽宜平,忌金而入木,則肝急而生火,膽寒而病矣。火為不腸心,心宜寬,小腸宜收,忌水而入火,則心不寬,小腸緩而病矣。又要看有余不足,如土太旺,木不能入土,是脾胃自有余之病。脾本忌濕,胃本忌寒,若土濕而有余,其病發于春冬,反忌火以燥之;土燥而有余,其病發于夏秋,反忌水以潤之。如土虛,弱木足以疏土,若土濕而不足,其病發于夏秋;土燥而不足,其病發于冬春。蓋虛濕之土,遇夏秋之燥,虛濕之土,逢春冬之濕,使木托根而愈茂,土受其克而愈虛。若虛濕之土,再逢虛濕這時,虛燥之土,再逢虛燥之時,木必虛浮,不能盤根,土反不畏其克也。余仿此。
庚寅 己丑 丙子 乙未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火生于季冬,坐下子水,火虛無焰,用神在木。木本凋柘,雖處兩陽,萌芽未動,庚透臨絕,為病甚淺,所嫌者月支丑土,使庚金通根,丑內藏辛,正忌神深入五臟,又己土乃庚金嫡母,晦火生金,足以破寅。子水為腎,丑合之不能生木,化土反能助金,丑土之為病,不但生金,抑且移累于水,是以病患肚腎兩虧。至卯運,能破丑土,名列宮墻;乙運庚合,巳丑拱金,虛損之癥,不治而亡。
丁亥 辛亥 辛未 午辰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辛金生于孟冬,丁火克去比肩,日主孤立無助,傷官透而當令,竊去命主元神, 用神在土不在火也。未為木之庫根,辰乃木之余氣,皆藏乙木之忌;年月兩亥,又是木之生地,亥未拱木,此忌神入五臟歸六腑。由此論之,謂脾虛腎泄,其病患頭眩遺泄,又更盛于胃腕痛,無十日之安。至己酉運,日主逢祿,采芹得子,戊運克去壬水補廩;申運壬不逢生,病勢愈重,丁運日主受傷而卒。
觀上兩造,其病癥與八字五行之理,顯然應驗,果能深心細究,其壽夭窮通,豈不能預定乎?
客神游六經而災小
原注:客神比忌神為輕,不能理沒,游行六道,則必有災。如木游于土之地而胃災。火游于金之地而大腸災,土行水地膀胱災,金行木地膽災。水行火地上腸災。
任氏曰:客神游六經者,陽虛之所,浮于天干也。陽而虛露,易制易化,為災必小,猶病之在表,外感易于發散,不至大患,故為小也。究其病源,仍從五行陰陽,以分臟腑,而五臟論法,亦勿以天干為客神論虛,地支為忌神論實。必須究其虛中有關,實處反虛之理,其災祥了然有驗矣。
壬辰 甲辰 庚午 丙戌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午日元,生于辰月戌時,春金殺旺,用神在土。月干甲木,本是客神,得兩土,所以脾胃無病,然熬水煉金,而患弱癥。至戊申運,土金并旺,局以木為病,木主風,金能克木;接連己酉庚與三十載,發財十余萬,辛亥運金不通根,木得長生,忽患風疾而卒 。
癸丑 戊午 壬寅 庚戌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壬寅日元,生于五月戌時,殺旺又逢財局,殺愈肆逞,所以客神不在午火,反在寅木,助其火勢;客神又化忌神,戊癸化火,則金水相傷。運至乙卯,金水臨絕,得肺腎兩虧之癥,聲啞而嗽,于甲戌年正月木火并旺而卒。
乙亥 庚辰 丙子 庚寅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子日元,生于季春,濕土司令,蓄水養木,用神在木,得亥之生,辰之余,寅之助。乙木雖與庚金合而不化,庚金浮露天干為客神,不能深入臟腑,而游六經也。水為精,亥子兩見,辰又拱而蓄之,木余為氣,春令有余,寅亥生合火為旺神,時在五陽進氣,通根年月,氣貫生時,精氣神三者俱足,則邪氣無從而入。行運又不背,一生無疾,名利裕如。惟土虛濕,又金以泄之,所以脾胃虛寒,不免泄瀉之病耳。
木不受水者血病。
原注:水東流而木逢沖,或虛脫,皆不受水也,必主血病。蓋肝屬木,緘而不納則病。
任氏曰:春木不受水者,喜火之溫暖也;冬木不受水者,喜火之解凍也。夏木之有根而受水者,去火之烈,潤地之燥也;秋木得地而受水者,泄金之銳,化殺之頑也。春冬生旺之木,要其衰而受水;夏秋休囚之木,要其旺而受水。反此則不受,不受則血不流行,故致血病矣。
丁亥 丁未 乙亥 己卯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乙木生于未月,休囚之位,年月兩透丁火,泄氣太過。最喜時祿通根,則受亥水之生,潤其燥烈之土;更妙會局幫身,通輝之象。至甲辰運,虎榜居首,科甲連登,格取食神用印也。
丙戌 乙未 乙巳 丁亥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乙木生于未月,干透丙丁,通根巳戌,發泄太過,不受水生,反以亥水為病,格成順局從兒。初交丙申丁酉,得丙丁蓋頭,平順之境;戊戌運克盡亥水,名利兩得;至己亥水地,病患膨脹。只因四柱火旺又逢燥土,水無所歸,故得此病而亡。
土不受火者氣傷。
原注:土逢沖而虛脫,則不受火,必主氣病,蓋脾屬土而容火,不容則病矣。
任氏曰:燥實之土不受火者,喜水之潤也;虛濕之土不受火者,忌水之克也;春土有根而受火者,解天之凍,去地之濕也;秋土得地而受火者,制金之有余,補土之泄氣也。過燥則地不潤,過濕則天不和,是以火不受,木不容。過燥必氣虧,過濕必脾虛,不受則病矣。
己巳 辛未 戊戌 己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戊土生于未月,重疊厚土,喜其天干無火,辛金透出,謂里發于表,其精華皆在辛金。運走己巳戊辰,生金有情,名利裕如。丁卯運辛金受傷,地支火土并旺,不能疏土,反從火勢,則土愈旺,辛屬肺,肺受傷,血脈不能流通,病患氣血兩虧兩亡。
庚辰 己丑 己亥 壬申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己亥日元,生于丑月虛濕之地,辰丑蓄水藏金,庚壬透而通根,只得任其虛濕之氣,反以水為用而從財也。初運庚寅辛卯,天干逢金生水,地支遇水克土,蔭疪有余;壬辰癸巳,不但財業日增,抑且名列宮墻;巳運克妻破財。此造四柱無火,得申時壬水逢生,格成假從財,故遺業豐厚,讀書入學,妻子兩全,若一見火,為財多身弱,一事無成。至甲午運,木無根而從火,己巳年火土并旺,氣血必傷,病患腸胃血癥而亡。
金水傷官,寒則冷嗽,熱則痰火;火土印綬,熱則風痰,燥則皮癢。論痰多木火,生毒郁火金,金水枯傷而腎經虛,水木相勝而脾胃泄。
原注: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而知其病,知其人,則可以斷其吉兇。如木之病何如,又看木是日主之何神,若木是財而能發土病,則斷其財之衰旺,妻之美惡,父之興衰。亦不必顯驗,然有可應則六親與事體又不相符者,殆以病而免其咎者也。
任氏曰:金水傷官,過于寒者,其氣辛涼,真氣有虧,必主冷嗽;過于熱者,水不勝火,火必克金。水不勝火者,心腎不交也;火能克金者,肺家受傷也。冬令虛火上炎,故主痰火。
火土印綬,過于熱者,木從火旺也。火旺焚木,木屬風,故主風痰;過于燥者,火炎土焦也。土潤則血脈流行,而營衛調和。皮屬土,土喜暖,暖即潤也,所以過燥則皮癢,過濕則生瘡。夏土宜濕,冬土宜燥,在人則無病,在物則發生。總之火多主痰,水多主嗽 。
木火多痰者,火旺逢木,木從火勢,則金不能克木,水不能勝火,火必克金而傷肺,不能下生腎水,木又泄水氣,腎水必燥,陰虛火炎,痰則生矣。
生毒郁火金者,火烈水涸,火必焚木;木被火焚,土必焦燥;燥土能脆金,金郁于內,脆金逢火,肺氣上逆;肺氣逆財肝腎兩虧,肝腎虧財血脈不行,加以七情憂郁而生毒矣。
土燥不能生金,火烈自能枯水,腎經必虛;土虛不能制水,木旺自能克土,脾胃必傷。凡此五行不和之病,細究之必驗也。然與人事可相通也,不可專執而論,如病不相符,可究其六親之吉兇,事體之否泰,必有應驗者。如日主是金,木是財星,局中火旺,日主不能任其財,必生火而助殺,反為日主之忌神,既或有水,水仍生木,則金氣愈虛;金為大腸肺,肺傷大腸不暢,不能下生腎水,木泄水而生火,必主腎肺兩傷之病。然亦有無此者,必財多破耗,衣食不敷,是其咎也。然亦有無病而財源旺者,其妻必陋惡,子必不肖也。斷斷必有一驗,其中亦有妻腎子肖而無病,且財源旺者,歲運一路土金之妙也。然亦有局中金水,與木火停勻,而得肺腎之病者,或財多破耗,或妻陋子劣者,亦因歲運一路木火,而金水受傷之故也。宜仔細推詳,不可執一而論也。
壬辰 壬子 辛酉 己丑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辛金生于仲冬,金水傷官,局中全無火氣,金寒水冷,土濕而凍,初患冷漱。然傷官佩印,格局純清,讀書過目成誦,早年入泮。甲寅乙卯,泄水之氣,家業大增;至丙辰運,水火相克而得疾,丙寅年火金旺,水愈激,竟成弱癥而亡。
己丑 丙子 辛酉 壬辰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金水傷官,丙火透露,去其寒凝,故無冷嗽之病;癸酉入學補廩,而舉于鄉,問曰:金水傷官喜官星,何以癸酉水之運而得功名?余曰:金水傷官喜火,不過要其暖局,非取以為用也。取火為用者,十無一二,取水為用者十有八九;取火者必要木火齊來,又要日元旺相,此造日元雖旺,局中少木,虛火無根,必以水為用神也。壬申運由教習得知縣,辛未支丁丑年,火土并旺,合取壬水,子水亦傷,得疾而亡。
甲戌 丙子 庚子 丙戌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庚金生于子,丙火并透,地支兩戌燥土,乃丙這庫根,又得甲木生丙,過于熱也。運至戊寅己卯,而患 談火之癥;庚辰經肩幫身,支逢濕土,其病勿藥而愈,加捐出仕辛巳長生之地,名利兩全。其不用火者,身衰之故也。凡金水傷官用火,必要身旺逢財,中和用水,衰弱有土也。
己巳 庚午 己亥 丙寅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己土生于仲夏,火土印綬,已本濕土,又坐下亥水,丙火透而逢生,年月又逢祿旺,此之謂熱,非燥也。寅亥化生火,夏日可畏;兼之運走東南木地,風屬木,故患風疾。且巳亥本陰用陽也,得午助,心與小腸愈旺,亥逢寅泄,庚金不能下生,腎氣愈虧,又患遣泄之癥,幸善調養,而病勢無增,至乙丑運轉北方,前病皆愈甲子癸亥水地,老而益壯,又納妾生子,發財數萬。
辛未 戊戌 戊戌 丁巳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戊土生于戌月,未戌皆帶火燥土,時逢丁巳,火土印綬,戌本燥土,又助其兇,時在季秋,此之謂燥,非熱也。年干辛金,丁火劫之,辛屬肺,燥土不能生金。初患痰癥,肺家受傷之故也。其不致不害者,運走丙申丁酉,西方金地。至乙未甲午,木火相生,土愈燥,竟得蛇皮瘋,所謂皮癢也。癸巳運水無根,不能克火及激其焰,其疾卒以亡身。此火土逼干癸水,腎家絕也。
己丑 丁丑 己亥 乙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己土生于季冬,支逢三丑,日主本旺,過于寒濕,丁火無根,不能去其寒濕之氣。乙木凋枯,置之不用,書香難就;己土屬脾,寒而且濕,故幼多瘡毒。癸酉壬申運,財雖大旺,兩腳寒濕瘡。數十年不愈,又中氣大虧,亦乙木凋柘之意也。
丙戌 己亥 甲戌 庚午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甲木生于亥月,印雖當令,四柱土多克水,天干庚金無根,又與亥水遠隔,戌中辛金郁而愛騻,午丙引出戌中丁火,亥水被戌土制定,不能克火,所謂郁火金也。庚為大腸,丙火克之;辛為肺,午火攻之;壬為膀胱,戌土傷之,謂火毒攻內。甲辰運木又生火,沖戌中辛金,被午克之,生肺疽而亡。
庚寅 癸未 甲午 甲戌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木火傷官用印,得庚金貼身,生癸水之印,純粹可觀,讀書過目不忘。惜庚癸兩字,地支不載,又嫌戌時會起火局,不例題 金不柘傷,而且火能熱木,命主元神泄盡。幼成弱癥,肺腎兩虧,至丙戌運,逼水克金而夭。
癸酉 乙卯 庚戌 戊寅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春木當權,卯酉雖沖,木旺金缺,土亦受傷;更嫌卯戌寅砘拱合化殺,木主脾虛肺傷疾,然竟一生無病 。便酉弱卯強,妻雖不克,而中深難言。生二子,皆不肖卒,為匪類,故免其病,財亦旺也。
通神論
一、天道
二、地道
三、人道
四、知命
五、理氣
六、配合
七、天干
八、地支
九、干支總論
十、形象
十一、方局
十二、八格
十三、體用
十四、精神
十五、月令
十六、生時
十七、衰旺
十八、中和
十九、源流
二十、通關
二十一、官殺
二十二、傷官
二十三、清氣
二十四、濁氣
二十五、真神
二十六、假神
二十七、剛柔
二十八、順逆
二十九、寒暖
三十、燥濕
三十一、隱顯
三十二、眾寡
三十三、震兌
三十四、離坎
六親論
一、夫妻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
五、何知章
六、女命章
七、小兒
八、才德
九、奮郁
十、恩怨
十一、閑神
十二、從象
十三、化象
十四、假從
十五、假化
十六、順局
十七、反局
十八、戰局
十九、合局
二十、君象
二十一、臣象
二十二、母象
二十三、子象
二十四、性情
二十五、疾病
二十六、出身
二十七、地位
二十八、歲運
二十九、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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