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寫夫妻一方的名字。因為按照要求,汽車年審以及辦理車務手續,汽車發生事故后的各種手續處理需要車主本人到現場夫妻之間商討一下,寫誰的名字都可以。婚姻關系持續期間,購買車輛夫妻屬于共同財產。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第二:《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三:《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四:《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有。
這牽扯到一個問題:萬一離婚分財產的問題。
當然,我并沒有別的意思,只是針對你的提問,給出你一個忠肯的建議而已,請不要多想。
夫妻一婚后買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以明確權利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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