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論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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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三十七、論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大貴之格,多存七煞。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然而財先食后,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則格成大貴。如脫脫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泄而印露,則破局矣。
就是忽悠注:偏官格,又名七殺格。七殺格最好配屬,即是食神制殺。最佳配屬即是七殺旺、食神強、身健無人不貴。
一、七殺格用食神,忌財,通關食神生七殺。
二、七殺格用食神,忌財,解法或者說特例,即是位置不同,財前、七殺在中間,食神在最后,也可論之有財不忌,大格也。
三、七殺格用食神,忌印綬,護救七殺,克制食神。
四、七殺格用食神,忌印綬,解法或者說特例,即是印綬在前,食神在后,這是第一條件,第二條件則為食神太旺。
前面章節我們總結了,何為第一主格。在這里我們在提出第二個問題,一旦第一主格確定之后,首要確定即是第一配屬是什么,也就是主格到底“用”什么?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就是忽悠注:七殺格用印,即煞印相生。煞印相生只有一個論法即是七殺、印綬同根透出,則可論之為煞印相生,也可以論之為大貴。在《論用神格局高低》章節之中,我們曾詳細學習“有力兼有情”這個概念,此中即是此意也。
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就是忽悠注:七殺格用印的第二種方式,即是七殺重,日主弱,用食神,而身太弱,承受不起,在透出印綬,雖然七殺、印綬不同根,也可以論之為有情,雖然可以貴,但是不大。如己未、庚午、癸丑、甲寅,癸生午月,己土透出,七殺格,癸水孤根,引月令為絕,身柔,用甲寅,然身弱不堪泄,轉用印綬。另一種說法認為這是七殺格用食神的一種變異,即身弱用印綬幫身。
有煞而用財者,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就是忽悠注:七殺格用食神,然而印綬透制化食神,用財取印,還原成七殺格用食神。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無用。
更有雜氣七煞,干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就是忽悠注:此法類似《三命通會》正官雜氣正官反斷,雜氣正官,透財為大貴之格。另外這段并沒有點出七殺入墓的問題,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如岳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沖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就是忽悠注:七殺格,混正官,易去官留殺。另外這里重中之重,即是沈孝瞻先生認可地支刑沖可以“去殺留官”說,推而遠之,即認可地支可以決定天干,天干可以決定地支。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當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乃若棄命從煞,則于外格詳之。
就是忽悠注:沈孝瞻先生大概以兩個方面來解決七殺格的配屬問題:
一、七殺食神制,以此為根本點,分論之。
二、殺印相生,以此為根本點,分論之。
雖然是兩點,但是仍是以七殺食神制為中心來論述正格七殺格的用法。這就引出一個新問題,即我前文提到的,一旦第一主格確認之后,要首先分析到底是七殺格食神制,還是殺印相生,然后再看其忌神而論之。所以沈孝瞻先生的格局法,必須第一步確認第一主格,第二部確認格局配屬,然后再論“相神”,相神是《子平真詮》格局法獨有名詞,類似喜神,類似江湖派太極點或病藥論。
《三命通會》對七殺格的配屬方面則比較豐富,1、七殺格配食神;2、七殺格配印;3、七殺格配陽刃;4、殺身兩停。對七殺格的忌則為身弱、財星即財生殺黨、正官即官殺混雜、刑沖尤其是三刑六害、入墓七殺入墓發速身死。
在《子平真詮》之中并沒有解釋更多的十神概念,比如七殺格,為逆用格局,即是克瀉,克既食神、傷官;泄既正印、偏印;那還有一路十神并為有分配,耗,耗既比劫、比肩,這又如何來解釋呢?在后面的印綬格我們會學習到,當印綬格,身強印旺之時,可用食傷謝秀,我認為大概有三方面的理解,
1、食傷可以泄秀。
2、食傷可以克制官殺,使生殺之力不明顯。
3、食神可以耗印綬之力量。
當然這只是我一家之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七殺格之比肩,正是無情克制,相當于耗費七殺的力量,相對財來說其是喜神,從大運的角度來說,一般不為災,平常歲運,如前運為忌,此運反倒為吉,當然還要看具體配屬關系。
《子平真詮》
一、論干支
二、論陰陽生死(附論日主強弱)
三、論陰陽生克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與十干合而不合
五、論十干有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六、論刑沖會合解法
七、論用神
八、論用神成敗救應
九、論用神變化
十、論用神純雜
十一、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二、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三、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四、論相神緊要
十五、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六、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七、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八、論四兇神能成格
十九、論生克先后分吉兇
二十、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一、論外格用舍
二十二、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二十三、論妻子
二十四、論行運
二十五、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六、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七、論時說拘泥格局
二十八、論時說以訛傳訛
二十九、論正官
三十、論正官取運
三十一、論財格
三十二、論財格取運
三十三、論印綬
三十四、論印綬取運
三十五、論食神
三十六、論食神取運
三十七、論偏官
三十八、論偏官取運
三十九、論傷官
四十、論傷官取運
四十一、論陽刃
四十二、論陽刃取運
四十三、論建祿月劫
四十四、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五、論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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