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上的名字是不可以改的,除非名字是冷僻字才允許修改。
出生證辦理完畢后,原則上名字無法更改。出國留學辦理簽證等情況時,出生醫學證明上的名字和戶口本上的不同,很可能不被認可。如果戶口本上的名字和出生證上的不同,造成出國留學簽證等問題上的困擾,需到公安機關將出生證上的名字依法定程序在戶口上列為曾用名。
即使改名,也必須在登記后重新依據法定程序更改。所以,爸爸媽媽在為孩子起名時,一定要提前想好,能不改就盡量不要改動。如果在登記戶口時因出生證上名字使用的是冷僻字,無法完成登記,是唯一一種允許修改名字的特例,修改時需由公安機關出具不能登記的相關證明。
擴展資料:
歷史沿革
1996年1月1日,中國開始使用《出生醫學證明》;
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啟用新版;
2023年1月1日起,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要,中國啟用第五版《出生醫學證明》。舊版出生證簽發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舊版證件由各級衛生部門負責回收處理。
2023年1月7日,昆明已經發出云南首份新版出生證。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2023年6月5日,中國第一張全省通用的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在廣東省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發出。
自2023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出生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出生證出具后難改名 改父母信息需要親子鑒定證明
可以改.
最好是不要改,很麻煩的.
如果你非要改先要帶好戶口本,身份證,到居委會打證明蓋好章,然后去你的戶籍地派出所戶籍室拿張申請表,(一定要記住添好你的曾用名,不然以后很麻煩)添好后交給派出所所長簽字蓋章,再拿到當地戶籍科審批,把身份證復印件和申請表只要交到了戶籍科一個星期后就可以辦好,到時候自己去拿,再拿回來交給派出所戶籍室登記就OK了.
以后的麻煩有:
例如參加重要考試,參軍,考工作,參加重要活動,金融賬號等......都必須要出示你的曾用名的有關證明.
不過萬一有麻煩你可以到派出所蓋個效對章,或查找原始檔案核實一下就打個證明OK了,派出所會給你打證明的,這不用擔心.
如過以上還沒看明白請繼續往下看:
成年人改名程序是:先去居委會開證明,你是他們轄區的居民.再去派出所的犯罪科開你無犯罪證明.(需找到你轄區的社區民警開具),然后將開好的證明交給派出所的戶籍室,戶籍室民警會交給你一張申請表,寫明理由,由什么名該什么名.添好再給所長簽字蓋章.畢后再拿到當地上一級公案機關戶籍科。如果戶籍科同意了你的申請,一個星期后就可以辦好,再拿回來交給戶籍室登記,改過戶口之后,辦理新的身份證。
如果還未成年,只需要拿戶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種證書、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該《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公民申請變改名字時,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16 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祝一切順利!
可以,出生證的名字有很多人是在醫院起的,并不當大名用的,你甚至于可以自己改。但父母的名字是不能輕易改的
現在好像不能的,很嚴格!也主要看你哪里的服務機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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